甘肃兰州榆中法院发布7起“拒执”典型案例

2015-11-27 15:05  来源:法制日报

  11月26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了7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且举行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仪式,向54案54人发放352万执行款。

  据悉,榆中法院自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以来,对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0件移送公安机关,其中5件正在侦查阶段,5件已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决2件,3件正在审理中。

  缓刑考验期内拒不执行再获刑

  11月26日上午,榆中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蔺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当庭判处蔺某拘役五个月。并撤销榆中县法院之前宣判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即被告人蔺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执行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蔺某驾驶货车将周某撞死,2014年10月31日榆中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蔺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令蔺某赔偿死者家属69万元,已赔偿64万元,剩余5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2014年11月11日,蔺某在没有履行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款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缴纳的事故保证金5万元领回。2015年6月4日,蔺某书写保证书一份,承诺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5万元交于榆中县法院,以赔偿受害人。熟料,此后蔺某拒不申报财产,也拒不履行义务。2015年10月12日榆中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期间,蔺某仍然拒不执行。2015年10月28日,榆中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榆中县公安局当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2015年11月2日蔺某将5万元履行完毕。之后,检方对蔺某提起公诉。

  欠债不还却购近百万进口奥迪

  吴某申请执行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5年8月3日依法向被执行人蔡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但蔡某拒不申报财产,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履行义务。

  10月13日,法院经依法对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发现其在榆中定远镇等地承包大量工程,工程价款达数千万元,同时查实蔡某于2013年7月11日在兰州全款购买价值92余万元进口奥迪A8轿车一辆。2015年5月到10份,蔡某银行转账25余次,转账金额达37万余元。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据了解,该案被执行人蔡某有巨额财产,完全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其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并故意逃避执行,被司法拘留后,仍不悔改,继续对抗执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购机票被限制主动履行义务

  2015年7月,榆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及时向金融、工商等部门详细查询其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金某工商银行有存款,法院依法予以冻结。执行法官依法对金某多次传票传唤,其未到法院接受询问,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按照规定将金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对其出行、信贷、消费等进行限制。

  10月16日,金某欲购机票从广西回兰州时,被限制购买机票,为了能及时赶往兰州,金某让妻子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共计7万元,案件得以执结。执行局法官及时将其姓名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屏蔽,并对其冻结的工商银行账户在网上予以解除冻结。

  执行法官介绍,该案被执行人金某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人民法院以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感受到来自日常生活、贷款等各方面的压力,最终促使主动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彰显了司法权威。

  老太逃避执行被判缓刑

  2014年2月,榆中县妇女张某的儿子郭某意外身亡,事后58万元赔偿金由张某保管。张某的儿媳罗某就赔偿金分割一案诉至法院。同年10月,法院判令张某支付孙女抚养费43650元,死亡赔偿金18万余元;支付罗某死亡赔偿金15万余元。2015年1月9日,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及时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权利义务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张某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1月22日,法院裁定张某10日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直至5月25日仍未履行。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遂将有关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后,迅速将张某抓获并刑事拘留,其弟向法院交纳了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案款。

  2015年7月21日,榆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采取隐藏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赵志锋)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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