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中院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并公布典型案例

2015-11-27 09:00  来源:福建长安网

  11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厦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审查情况通报会,发布了《厦门中院劳动争议白皮书》,并公布了七大典型案例。

  据悉,自2012年至2015年10月,厦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806件,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且多集中在物业公司、生产加工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并呈现争议类型分布广泛、复合型诉求占比大、劳动争议集聚出现、同类纠纷多发频发及用人单位败诉率高等特点。

  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存在逃避用工责任、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签合同、负责与企业高管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主体不明、对建立劳动关系要件认识缺失及误认为因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可免责等方面。而按照《劳动合同法》,则是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对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平狮提醒道:“从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可以看到,产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以上几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引起重视的。”

  此外,劳动合同履行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无法约束劳动者;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缴费、管理缺失考勤记录不完善、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未报批,甚至以计件工资制为名变相克扣加班工资等。(丰晓飞)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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