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信是构成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部分。按理说,当你困难的时候,向金融机构或者同事、朋友借了钱,应该感恩他人、及时还钱才对。可就是有一部分的人,借了钱,到期了,不想还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找上门了就躲起来,总想拖延甚至赖账。即使被告上公堂,判决还钱,他们也依旧毫不理会。这类人如今被形象地称为“老赖”。为了“对付”这些“老赖”,2015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法院采取多种举措迫使“老赖”履行生效判决。
失信名录破解“执行骨头案”
2013年10月1日,福鼎法院立案受理一起金融借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某房地产商,执行标的高达3343万元。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该房地产法人李某,李某皆以“在外地”,“公司运转困难无力偿还”等借口多方推诿,最后干脆人间蒸发,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为此,执行人员将该房地产商信息在“立体曝光台”上予以曝光。
电视台、城区中心LED、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闽浙论坛、太姥山论坛、全市45个银行网点LED都滚动播出该房地产企业及其法人的信息、欠款等。
“法官,你们到处贴我的名字太让我难堪了,这钱我肯定会还的。”久未露面的李某终于主动联系执行局。
“你被我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履行了欠款才能撤下来。”
几番交涉,李某仍旧以周转不灵拖延。
没几日,李某又打来电话。
“法官,银行怎么说我被你们限制贷款了呢!”
“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金融机构是不予贷款的,我们给你的执行通知书后附有说明。”
“法官,能不能先把我从名单撤下来,我这边项目正等着银行贷款呢,等项目结束了,这钱我一定还!”
“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录入,要撤下只能是在你履行后,这个没有办法。”
见没有回转的余地, 2013年12月27日,李某主动向执行局全部履行了3343万元欠款,这一起执行“骨头案”就此执结。
打压“老赖”生存空间,迫使“老赖”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据了解,宁德市各级法院在加大对“老赖”进行实名曝光的同时,还将这些“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并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还限制这些“老赖”办理贷款或者信用卡,禁止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这一系列“执行组合拳”,极大地震慑了欠钱不还的“老赖”,破解了一批“执行骨头案”。
司法拘留让“老赖”不敢赖账
上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在微信、官网上曝光,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打动”老赖早日还钱,怎么办?对于这类“执迷不悟”的典型,宁德市法院采取了司法拘留甚至是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侦查立案的强硬方式。
程某、魏某、钟某等5人都是霞浦某水产品加工厂的员工,被老板郜某拖欠了两万多元工资。5人多次讨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郜某告上了法庭。
但接到霞浦法院执行通知书的郜某却对此置之不理,不仅没有主动进法院解决问题,而且电话也不接。承办法官发现郜某无银行存款收入,虽有房产但因房产价值远超过标的额,不宜采取相关措施。为此,承办法官将郜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法院官网及微信、LED屏幕等平台上曝光,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希望能借此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这些举措均未能在郜某身上见效。
对于这个有钱却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义务的“老赖”,霞浦法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一举措终于让郜某幡然醒悟。拘留期满后,郜某立即将执行款自动履行完毕,承办人也赶在年前将款项发放给申请人。
据了解,截至目前,宁德全市法院2015年对“老赖”们采取司法拘留210人次,以涉嫌拒绝执行罪移送公安机关47件。
网络监控令“老赖”无所遁形
为了躲避还款,和执行人员玩“躲猫猫”,是“老赖”们最常用的手段。在“躲猫猫”的过程中,“老赖们”不仅人躲了,还常采取转移或隐藏财产等手段来阻挠法院执行。为此,宁德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监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8月以来,屏南法院先后受理张某等48名原告起诉被告屏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给原告张某等48人逾期交房、办证的违约金共计56万元。2014年8月4日,张某等48人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第二天,该院执行局通过“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网点开设账户并有存款,该局及时将被执行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并对存款依法进行了扣划,案件得以迅速执结。
“点对点的网络查控系统,可与银行、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实行信息共享,构建了法院与多部门对接的协查机制,极大地提升了法院执行效率。通过点对点系统,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甚至工商登记的信息,也都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失信的被执行人只要在中国任何地方,只要有银行存款,我们通过这个系统都可以快速冻结。这使得我们采取冻结的速度也比以前加快了。”宁德中院执行局局长吴杰说。
网络司法拍卖成执行“利器”
11月17日上午,记者点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的蕉城法院网页,此时多场网上司法拍卖正在举行。其中东湖豪门小区的一套140多平方米的住宅竞拍很是激烈。当天竞拍结束时,该房屋共有群众竞拍33次,以81.1万元成交。据了解,目前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宁德市各级法院处置执行标的物的又一“利器”。
蕉城区法院是宁德市最早依托网店进行司法拍卖尝试的法院之一。2014年5月,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开设了网店,执行局干警成为了网店卖家,在网店页面上,所有被依法处置的被执行物都被详细归类,明码标价,通过电子竞拍的方式进行司法拍卖。
而在2015年5月15日,蕉城区法院还与中信银行宁德分行签署《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联合推出“网拍贷”按揭融资服务平台,这一做法在福建省尚属首例。有心竞买蕉城区法院网拍房产却无力一次付清房款的公众,可通过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解决资金难题。
“‘网拍贷’的推出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对于竞买人来说,‘网拍贷’可以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大大降低了拍卖参与门槛;而对于法院来说,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司法网络拍卖的参与度,提高拍卖标的一拍成交率,进而也有利于提高拍卖的溢价率,提高执行标的物的处置变现效率,便于快速有效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蕉城区法院院长翁扬毅说。
据了解,仅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就依托网店完成司法拍卖692件,成交价总额24707.5149万元。(茹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