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检察院着力提升公诉案件审结率

2015-11-26 10:58  来源:河北法制网

  河北省南宫市检察院针对公诉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采取五项措施为办理公诉案件“提速”,取得明显效果。2015年7月份以来,该院公诉案件审结率由71%上升至87%,案件办理期限由平均25天降至18天,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期限平均缩短至9天。

  工作中,该院注重加强诉前主导。改进提前介入工作方式,采取移送审查起诉前15天“诉前审查”的方式,按照审判标准引导侦查人员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确保关键证据、核心证据取证及时、规范、到位,减少公诉环节的办案时间和退查率。实行繁简分流。对于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刑案件,指派专人办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节省司法资源。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双人交叉办案制度,克服个人能力的局限性,保障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

  严格办案期限。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不允许退查,实行边审查边补查制度;重大复杂案件尽量避免拖延办案时间,由主管检察长和科长严格审批退查手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原则上要求一个月内审结,尽量做到不退查、不延期。

  完善奖惩机制。将办案效率纳入考评体系,作为评先的重要指标,确保办案人员高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每月通报各办案人时限和办案数量,对于故意拖延办案期限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加强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侦、捕、诉、审”联席会议,针对类案处理、证据定性等常见问题进行研讨活动,集思广益,增进共识。与公安、法院统一适用强制措施标准,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诉讼效率。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时将所有证据的电子版刻录光盘移送公诉部门,以减少制作审查报告的工作量,提高公诉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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