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提高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着力抓好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尽快批准设立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坚持专群结合,全面建设好由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是社区矫正扎实开展的基本保证。司法厅要求,还没有设置矫正机构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落实省编办的工作要求作为当务之急,积极与当地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尽快批准设立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已经建立社区矫正机构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又具有社会工作性质,既需要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要坚持专群结合,全面建设好由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按照每个司法所至少两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调整充实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力量,全面消除无人所。要认真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与社区服刑人员1∶15的比例为司法所配备社会工作者,增强工作辅助力量。要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分级负责,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奖惩力度。省司法厅起草的《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时机成熟就会正式印发。各地各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建设性的具体修改意见,确保对工作认真负责、执法严明规范的人员,有效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缺失、执法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坚决及时予以惩戒。
据悉,2011年以来,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职责有效履行、教育矫正有效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有效落实、工作制度体系有效建立、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执法监督有效加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7万余人,在册5万余人,总人数居全国第二位,再犯罪率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