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检察院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5-11-25 10:44  来源:新疆平安网

  201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狠抓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切实促进尊重和保障人权。通过对办案期限、羁押期限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通过对法律文书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监督,防止违法羁押、违法取证;通过对涉案款物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工作的监督,防止侵犯公民财产权;通过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发现违法情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纠正意见;通过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对办案部门是否遵守法定办案程序和要求的监督,纠正司法不规范、侵犯人权的问题。通过推动案件管理职能发挥,不断促进检察干警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案件管理与服务办案两促进。克州检察院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时刻牢记管理、监督、参谋使命。通过抓好日常统一受理、分流、移送案件工作,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一方面强化干警警容风纪,文明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服务工作,另一方面从严要求,严把案件诉讼程序,监督办案部门是否保障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从受理立案到结案的办案期限、程序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做到管理、监督两不误;及时做好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充分发挥多种管理监督方式方法,促进案件监督管理发挥实效。克州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坚持敢于监督管理、善于监督管理的理念,在具体案件管理工作中,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履行职责,特别是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能够达到最佳效果的方式方法来实施监督管理。在纠正违法办案时,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对情节轻微的,口头提示;对情节较重的,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发送通知书的同时报告院领导。(刘倩倩)

责任编辑:张林晞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