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法院惩戒失信违法行为

2015-11-23 15:05  来源:攀枝花长安网

  四川省攀枝花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制裁手段依法惩戒失信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惩戒失信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市各县(区)人民法院。

  该《实施方案》以加强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加强曝光力度、加强协调沟通,“四个加强”为总体要求,力抓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集中对失信严重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行业准入资格等信用惩戒手段,充分发挥制裁手段的威慑作用,积极拓宽舆论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导向,以强有力的司法手段进一步惩戒失信违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该《实施方案》提出了“三步走”的具体工作步骤并明确了责任主体:第一步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信用建设基础。第二步是集中惩戒“失信”行为,营造信用建设舆论氛围。第三步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构筑司法信用建设体系。

  攀枝花法院将充分依托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惩戒失信违法行为“三步走”的工作开展,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通过综合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全方位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破解执行难题,积极营造我市“法治、诚信”的社会氛围,为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李卓恒)

责任编辑:黄海英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