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中院针对信息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责任不清、联络不畅、动力不足、队伍不强等问题,从完善“五项机制”入手,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力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展示两级法院各项工作成果,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建议,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2015年前三季度,锦州法院编发各类信息489条,同比增加27.3%,同期被省法院和锦州市委的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数量相应大幅提升。
锦州中院在推进信息工作中重点加强了相关制度建设,努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构建责任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信息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明确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基层法院要指定副院级领导分管信息工作,中院各内设由机构负责人亲自负责本部门信息工作,努力确保信息质量。
二是推进沟通联动机制。在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专职信息员岗位的基础上,在各个部门设兼职信息员组成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素材及时、准确上报。建立信息员QQ群和内网信息传送平台,便于信息责任部门定向约稿、信息员及时研讨稿件,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通报考评机制。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质效考评指标,未完成报送信息任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科学设定计分标准,对被上级机关信息载体采用或受到领导批示的稿件加倍计算分数,鼓励多出精品信息。
四是落实奖励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锦州中院为报送信息被采用的信息员适当发放稿酬,各基层法院也参照锦州中院做法给予信息员相应奖励,努力激发专兼职信息员撰写、报送优质信息稿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强化培训讲评机制。每年组织专兼职信息员集中开展培训,积极提升信息员的编写水平。2015年11月13日—14日,锦州中院在北镇举办了全市法院信息工作会议暨信息员培训班。锦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良出席会议并讲话。锦州中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基层法院分管信息工作的院领导、信息工作部门负责人,全市两级法院专兼职信息员参加了会议。省法院办公室和锦州市委信息综合室的负责同志分别从不同角度为与会人员讲授了信息工作的职能定位、如何搜集整理信息、怎样写出高质量信息等课程,认真听取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了一批重点信息选题,就今后一个时期的信息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为锦州法院信息工作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邢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