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下降,辽宁省大连市即将进入立冬时节。记者从大连市交警部门获悉,为了遏制和消除因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紧紧抓住2015年市政府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力契机,自即日起至年底,积极会同行政执法、交通运管等部门,重点在市区主次干道、旅游线路商业区以及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周边道路集中开展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依托日常勤务常规查处。组织民警专门对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劝导;特勤支撑点巡逻民警要把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路段作为巡逻管控的重点,有意识地提升巡逻的频次和力度。在日常巡逻或取缔违法停车时,有条件的要将存在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的路段作为必查区域,加强路面巡逻盘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要依法教育处罚;对于经劝导仍不驶离的违法停车情形将严格进行查处。
二是利用监控设施高效查处。支队和大队两级指挥调度部门加强对辖区存在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的路段的视频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调警处置。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针对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特点,充分发挥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权限和行动方式的互补性,积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占道洗车、修车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或负责人进行查处;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占道经营(洗车、修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会同派出所、蓝鲨机动队,对干扰执法及暴力抗法人员进行严惩;对来历不明或具有盗抢嫌疑的维修车辆要按照规定移交治安、刑侦部门。
11月11日上午,记者跟随交警、行政执法、交通运管等执法人员,见证了联合整治甘井子区甘南路交东方路路段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9时30许,执法人员到达甘南路交东方路路段,看到不少临街洗车、修车商家将车辆停放到人行道或甚至机动车道上,过往行人只能绕行到机动车道上行走,使本已狭窄的机动车道更加难行。执法人员当场对商家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教育,对2家将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进行维修的修配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其他情形较轻的商户进行了口头警告。不少过往行人驻足观看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一位大爷走到记者跟前对记者说:“记者同志,你们得好好宣传宣传,现在马上进行冬天了,个别洗车店直接在马路上洗车,不仅影响行人走道,而且洗车后的脏水直接倒在路面上,天一冷就结冰,我们家的邻居老太大2014年冬季就路过一家洗车店,因路面结冰不小心滑倒了,骨折治疗康复了半年多才出门。这个行动我们举双手赞同”。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交警、行政执法、交通运管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执法车辆78台次,警告劝诫洗车、修车商户123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处罚违法停车108件。
记者从现场执法部门了解到,针对占道洗车、占道修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道路上维修和清洗车辆的行为;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车辆清洗和修理、废品收购以及水产品经营等易对环境卫生产生影响的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和垃圾向外散落,保持经营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的行为;依据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从室内、车内、船内向外抛弃废弃物,乱倒污水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现场交警负责人还特别提示:临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特别是从事洗车、修车行业商户要自觉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在店外洗车和修车,更不要把散落的废旧零部件和洗车后的脏水遗洒到路面上,防止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为我们美丽城市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马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