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其他部门建立的面向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5个,包括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1、平谷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平谷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立于2013年3月,办公地点设在平谷区妇联,未安排专人值班。
2、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工会工作站成立于于2013年,办公地点设在平谷区总工会派驻在平谷区劳动仲裁委的办公点,未安排专人。
3、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成立于2015年5月份,办公地点设在平谷区看守所院内,服务群体为需要进行刑事案件咨询的当事人,主要是在看守所羁押人员及其亲属。平谷区法援中心安排专业律师值班,每周五值班一天。
4、平谷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于2015年10月上旬,办公地点设在平谷区人民武装部,服务群体为军人军属,军人军属的界定标准参照全市统一标准,现未安排专人值班,有需求随时沟通。
5、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成立于2015年10月下旬,办公地点设在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服务群体为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尤其是刑事申诉当事人。平谷区法援中心安排专业律师值班,每月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