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明国率队赴泸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朝宽,泸州市委副书记曹建国,副市长封安等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陈明国厅长一行实地深入位于川滇黔边界的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国家级贫困山区,调研走访叙永县马岭司法所、两河司法所,古蔺县德耀司法所、古蔺镇司法所,参观视察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听取泸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汇报,与泸州市司法局和市强戒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部分县区司法局长举行座谈交流。
调研过程中,陈明国厅长每到一地都详细询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细节,深入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沟通交流、交换意见。通过调研座谈,陈明国厅长对泸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泸州司法行政工作有声有色,亮点突出,总体较好,符合预期;尤其是法治宣传很有特色,强戒工作很有起色,网络探视很有成效,司法所建设超过预期。
对做好下一步司法行政工作,他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执行的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细化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履职监管职责,熟悉基本情况,清楚思想动态,掌握活动轨迹,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动向准”;要加强学习教育、集中劳动等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要加强分类管理,对重点对象制定专门预案,进行针对矫正,尤其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严格监管,确保不脱管、不失控;对不服管对象,要严格收监执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要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衔接工作,对承包地被收回、住无居所的,帮助协调解决农村承包地和住房问题;对生活困难的,纳入低保和社会救济,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避免因生计所迫,走上重新违法犯罪道路。
二要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神经末梢”,具有基础性、前端性作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研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内容、标准和程序,促进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方便、快捷、免费”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严格落实非公职调解员“个案补贴”机制,增强调解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基础,是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和前沿阵地,要进一步理清司法所职能,明确职责,细化流程,促进业务规范化、定型化;要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标牌,规范功能分区,配备基本设备,做到场所设施规范化;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面对和解决基层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多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上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基层硬件差、人员少、基础弱等问题,促进司法所有效运转。
四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抓好机关日常管理,定岗定员定责,工作定型化、标准化,提高“精气神”,切实解决队伍“散漫”问题;要加强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知识层次,增强队伍专业素质;要理顺司法所管理关系,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管理,切实解决人员借用占用问题;要及时补充缺编人员,实现司法助理员满编运行,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在增编较为困难情形下,要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司法协理员,增强基层队伍力量。
五要增强司法行政关注度。要围绕中心理思路,服务大局求突破,找准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入点”,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增强关注,提升形象。要深入实施“法律扶贫”工作,法律援助作为全省19项民生工程之一,要借助“精准扶贫”开发,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扩大援助范围,简化受援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法律七进”工作要有所突破,坚持“模块化”推进,落实“每一进”规定动作,下功夫、想办法、做具体、见实效,确保“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感受得到”。
六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适应从严管理新常态,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筑牢廉政底线;要理清与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关系,划清界限,严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建立健全协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约束;要严格警车管理,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