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政法委书记肯定市中院发展规划评估工作

2015-11-18 17:10  来源:辽宁长安网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明在沈阳中院报送的《关于<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上批示:沈阳市法院科学制定《五年规划》并认真对其作出中期评估,这是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与时俱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一项作为的举措。特别是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加剧案多人少的压力下,法院多项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多项工作成果能步入全国前列,充分说明法院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司法职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希望市中院下一步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科学制定各项任务指标,以更大步伐走在全国一流中级法院行列。

  沈阳中院按照《五年发展规划》要求,结合2013年以来的审判质效指标,对规划明确的任务进行了逐项评估。为进一步推进规划贯彻落实,该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项推进措施: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适时调整目标措施,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邢家新)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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