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戒毒场所建设观摩现场会代表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陶建、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周黎明等领导的带领下到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观摩指导工作。自治区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盟市政法委、禁毒委、司法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同志参加观摩。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文化广场———“止苑”,“止”文化是乌海强戒所的主题文化,称为“止苑”旨在告诉戒毒人员要坚定信心戒毒,走正常人的道路。“止”一词无论对于戒毒学员还是民警都起到了教育作用,生活中的陋习要遏制,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废止……讲解员绘声绘色地讲解着。11月12日上午,观摩现场会代表来到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精美的雕塑、醒目的标语,在戒毒人员管理区建造“止苑”绿化园林,寓意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渲染出浓厚的文化氛围。
当日下午,全区戒毒场所建设观摩现场会在乌海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全区戒毒场所建设工作,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陶建在讲话中指出,戒毒场所作为禁毒人民战争的主战场,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直接关系到整个禁毒斗争的深入推进。《禁毒法》颁布实施7年来,内蒙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从零起步、不断规范、创新发展。
陶建强调,当前,随着内蒙古经济社会的发展,禁毒工作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戒毒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戒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解决制约戒毒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戒毒场所规划建设、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切实提高综合戒治质量、提升戒毒工作保障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场所安全防控能力,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努力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
周黎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妥善应对废止劳教制度、工作职能全面向戒毒转型、场所收治能力不足、警力紧缺、管理难度加大等挑战,开拓思路,扎实工作,在解决关键性问题、破解要害性难题和把握与推进重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周黎明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戒毒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据自治区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顶层设计,理清戒毒场所建设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分析制约戒毒场所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下一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全区戒毒场所建设发展规划和措施,为提高内蒙古戒毒场所收戒能力和戒治水平,服务全区禁毒工作大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袁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