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5-11-16 15:38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了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密云县法院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目前已经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370名,并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具体做法为: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确保选任方案科学合理。针对密云县域广、山区多、农村人口多等地域情况及辖区案件特点,建立党组成员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党组成员分别走进辖区联系点,通过座谈、走访,了解辖区群众基本素质、结构比例等情况,做到辖区情况底数清;走进业务庭室,以座谈会、领导约谈等形式征求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到陪审需求底数清;通过个别谈话、电话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做到社会期待底数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为后续选任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指导。

  二是立足实际明确原则,确保选任结果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改变以往由辖区各单位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做法,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并特别规定人民陪审员具体选任原则为:以吸收普通群众为基础,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比如,明确吸收村委会、居委会中负责民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为候选人;确定一定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候选人;同等条件下具有医学、建筑、会计、心理咨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法律工作经历、群众基础好、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优先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参审、全面履职奠定基础。同时规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年龄比例,如50岁以下(含50岁)占40%,50岁以上占60%。

  三是多方动员深入排查,确保候选群体够资格、素质高。一方面明确资格审查规范,除在《实施方案》中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规定了不得、不能或经申请可不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外,并结合县法院实际特别增加“信访人员或信访案件代理人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规定,为资格审查提供规范性指导。另一方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上述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合理分配其应当承担的资格审查内容,并最终综合各单位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候选人是否符合选任条件。通过审查,从初选的700名候选人中筛选出38名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人员,并由各镇街依据候选人名额比例随机确定候补候选人,最终形成候选人名单。

  四是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选任工作公开、透明。针对密云县地域80%为山区的特点,通过上门走访、与基层组织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精神,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工作,调动群众参与司法、争当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意见。通过立案、诉服窗口、庭长值班窗口、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公开进行人民陪审员的随机抽选,邀请参与资格审查的单位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社区代表等人员全程监督,并从700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中抽选出37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抽选比例为53.9%,并将抽选结果通过密云电视台向全县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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