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及中院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围绕“严以用权”进行学习讨论,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负责人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大家结合前阶段深入自学的学习心得,围绕本次主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深入阐述了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和体会,并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自身存在的用权不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逐一定举措、亮态度。于东辉做了重要发言,“严以用权”是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核心,是每个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集中体现,而法官审判权的行使与一般权力不同,更要做到“严以用权”,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牢记“权有边界”,坚持依法办案。二是要牢记“权即是责”,坚持为民司法。三是要牢记“权受监督”,坚持阳光司法。四是要牢记“权为公器”,坚持廉洁司法。
最后, 于东辉要求全体干警以支部为小组,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深入展开讨论,查摆用权不严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内在原因和思想根源,找到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确保专题教育研讨取得真真正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