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中院:为司法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2015-11-16 10: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全市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市中院集中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群林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暨作风巡察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编发的《学思践悟》系列文章。认真开展了《准则》和《条例》。学习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准则》《条例》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实践成果,作为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审判工作,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廉洁公正高效为民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攀枝花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要求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要深刻领会群林书记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高标准、严要求“创三优”,重担当、严监督“铸利剑”,勇带头、做表率“树新风”,全面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和思想作风建设;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做到《准则》熟悉能背,《条例》熟悉能用,切实把思想行动与中央、省市精神统一起来,为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两部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督促各支部把《准则》《条例》作为党员学习日和廉政知识“双月学习双月考”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好学习测试活动;要对照《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县区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当前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好考核检查准备,圆满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周璨)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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