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山西省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还明确提出,“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堵塞电信诈骗渠道和获得赃款渠道,阻断电信诈骗的实施途径和渠道”,这意味着今后群众遭遇电信诈骗,多部门将及时干预,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冻结被转移的资金,将受害者损失减小到最低。
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10月,省政府成立了由省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构,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要求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通过专项行动,破获一批重大案件,缉捕一批在逃案犯,摧毁一批犯罪网络,端掉一批犯罪窝点,封堵一批犯罪漏洞,追缴一批被骗资金,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频发的势头。要组织开展好百案攻坚,逐案组织专案侦查。要确定打击重点,坚决将重要案犯抓捕归案。要认真组织开展源头监管治理,集中整治各类突出问题。紧紧抓住电信诈骗渠道和获得赃款渠道这两个关键环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坚决整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要加快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坚决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经营平台等不法经营行为,坚决整治使用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等重点违规行为,切实阻断电信诈骗犯罪的实施途径和渠道。要在宣传防范上下工夫,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防范宣传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介绍防骗知识,揭露诈骗伎俩,切实帮助群众提高鉴别力和警惕性。此外,要按照“边打边建、以打促建”的思路,建立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工作机制和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等打击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治理成效,为维护山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