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政法委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6条指导意见

2015-11-14 19:05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大会、金融振兴推进大会、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的工作部署,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委政法委出台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6条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近年来,晋中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财税收入、推动创新和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该市极为重要的战略支撑和经济命脉。2015 年全市民营企业上交税金55.17 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的76.4%、财政收入的47%,全市纳税50 强企业有一半是民营企业。此次出台的16 条指导意见,体现了政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护航的服务宗旨。

  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提升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履行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承担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任务,精准服务全省民营经济试点任务。坚持依法合规,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恪守法定权力、坚守法律底线,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规范与激励、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所得、企业家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等罪与非罪的“六个界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守法者、教育失误者、惩治犯罪者。实行平等保护,坚决破除身份歧视、所有制歧视的惯性思维,摒弃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依法平等保护外来投资经商的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注重统筹兼顾,把执行法律与落实政策有机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积极运用政策考量、柔性司法等方式,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同时,要求维护治安秩序,持续保持“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治乱除霸”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侵犯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强揽工程项目、强行装运卸载、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和有关物品的行为,强拿硬要、哄抢或任意毁损、占用项目建设材料的行为,无理取闹、辱骂殴打工程施工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他扰乱企业项目建设秩序、阻挠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行为,坚决打击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组织人员堵门封路、恶意施压阻挠企业正常施工、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权、财物权和名誉权。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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