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中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讨论

2015-11-11 14:50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青海省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主题“三严三实”专题三第二次学习讨论会。院党组成员及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讨论。

  专题学习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陶军,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贾永涛分别作了重点发言。陶军同志认为:“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中的重中之重,是人民法官始终坚守的为人之道。他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作为人民法官要坚持用权为民,自觉按法律行使权力裁判,把裁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胸怀公正,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作为人民法官要用权为公,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个案的公正才能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

  三是作为人民法官要用权敬畏,只有畏权利、畏法纪、畏群众,才能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慎独慎微,勤于自省。

  四是作为人民法官要用权廉洁,司法不廉是一大祸根,法官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被金钱、美色、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其后果必然是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讨论会上,其他党组成员、处级干部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经历,就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具体要求,继续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达到了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自身修养的良好效果。(李娜)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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