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近三千人次代表委员受邀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
推进司法公开 主动接受监督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办获悉,辽宁法院开展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历经7个月,于10月底结束,共有2574人次代表委员受邀旁听132件案件庭审,423人次参与见证执行108件案件。
2015年年初,辽宁高院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的通知》,全省三级法院纷纷成立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动作”规范有序,“自选动作”各具特色。通过提供案件清单,把选取案件的权力交由代表委员,由代表委员自主选择“听什么”,防止选择性公开;实行审前告知,庭审之前告知案件详情,提供起诉状、起诉书、原审判决书、上诉状等材料,告知庭审程序及合议庭成员基本情况,确保代表委员“听明白”;向代表委员发放庭审监督卡,就诉讼程序、法官形象、法庭纪律等方面分门别类征求意见和建议,引导代表委员“听问题”。
据统计,自2015年4月以来,共有2140人次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857人次政协委员参加辽宁法院“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旁听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审监等各类别,见证了执行案件全过程或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某一个环节。代表委员对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纷纷表示赞许。(张之库 严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