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纪实

2015-11-10 11:17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法院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纪实

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民无防不安,国无防不强。

  河南省是兵源大省,也是驻军大省,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上负有特别的责任。河南法院历来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特别是在涉军维权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依法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国家和社会安全,事关“中国梦”实现的伟大目标。他明确要求,要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保障军队“打得赢”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把依法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替“最可爱的人”排忧解难的光荣事情来做好。

  如今,发源于河南省的涉军维权“汤阴经验”、“信阳模式”已经成了叫响全国的司法品牌,成为可借鉴、可推广的两个经验样本,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学习。

  “汤阴经验”满载盛誉19年

  汤阴县是爱国名将岳飞的故乡,也是一片爱国拥军的“热土”。

  19年前,汤阴县法院和人武部门不断接到涉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法院领导敏锐地意识到,这类案件尽管数量不多,但如果得不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将极大地牵扯军人及其所在部队的精力,影响部队官兵的思想稳定和国防建设大业。

  经与县武装部深入研讨协商,1996年11月15日,汤阴县法院设立了全国首个“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建立相应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专门审理军人军属涉法案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和平年代司法拥军的新路子,被称为“汤阴经验”。

  19年来,满载盛誉的“汤阴经验”,在中原大地落地生根,遍地开花,而且随着时代发展和需要,不断被赋予新的形式与内涵。

  张立勇院长对涉军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省高院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涉军维权工作。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涉军案件指导小组。

  省高院持续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汤阴经验”。2011年11月,在“汤阴经验”发展15年之际,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将“汤阴经验”进行全面规范、细化、完善,并纳入全省法院绩效考核,构建了全省法院涉军维权新网络。

  2012年6月,省高院联合济南军区政治部和省军区在安阳市召开深入学习宣传推广“汤阴经验”工作部署会。当时,解放军总政治部、济南军区的部队首长,以及时任河南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和省委政法委书记等地方领导都赶赴豫北安阳出席会议。

  漯河市开展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为主题的“军地领导齐心、社会各界关心、军人家属放心、部队官兵安心”活动。近年来,当地通过“四心”活动协调解决了900多起涉军纠纷和案件,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2013年7月,河南高院与军队一起在漯河市召开“四心”活动经验交流会,旨在继续深化弘扬“汤阴经验”,创新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模式。

  这些年来,汤阴县法院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014年初,汤阴县法院院长王新芳作为河南省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代表参加了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举办的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并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的亲切接见。

  革命老区法院创造了“信阳模式”

  信阳市新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和将军县。这里是鄂豫皖苏区首府所在地、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的落脚地,先后诞生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等主力红军,培育了许世友、李德生、郑维山等近百位共和国将军、省军级领导干部,献出了5.5万优秀儿女的宝贵生命。

  近年来,以新县法院为代表的信阳市两级法院,继承发扬鄂豫皖革命老区双拥优良传统,坚持“四用”工作法,即用情倾注、用心谋划、用智创新、用力借势,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信阳法院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巡回审判庭,充实既有审判经验又是复转军人或军属的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并根据案件需要,适时开展巡回审判。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将涉军维权工作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同时,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军烈属、烈士后代等均纳入涉军维权服务范围。

  信阳法院还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等5个指导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对涉军案件,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对于涉军案件,做到优先开庭、优先取证、优先合议,重要节点实时监控,全程跟踪问效。

  在信阳,法官办理涉军维权案件,“四用”工作法成了依法办案的标准模式。

  7月10日,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在信阳市新县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豫参加会议,他讲话时指出,河南、湖北、安徽等地法院继承发扬鄂豫皖革命老区优良传统,在“汤阴经验”基础上创新发展了“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并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

  自此,“信阳模式”成为继“汤阴经验”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树立的又一个涉军维权“河南品牌”。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信阳模式”之所以能够受到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法院学习的榜样和标杆,关键是信阳法院牢牢抓住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核心和根本。他说,“信阳模式”的鲜明特征是真正履行了“为军人维权就是为祖国维权”的责任担当,践行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重承诺,实现了“维护军地团结、军民融合”的根本工作目标。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阳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扎实做好新时期涉军维权工作。

  军营内外倾情服务“最可爱的人”

  近7年,河南法院确立了“诉内维权、诉外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大“送法进军营”力度,法官纷纷走进军营,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唱响了新时期司法拥军“好声音”。

  实践中,全省法院着眼提高官兵法律素质和维权技能,开展法律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培训法律骨干;深入部队巡回开庭,邀请官兵参加法院开放日,激发部队官兵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军地交流,宣传双拥实践,共同构建和谐的军地军民关系。

  各地认真学习“信阳模式”中服务红色群体的工作模式,除对驻地部队送法慰问外,还纷纷开展了慰问老红军、退役伤残军人、军属和革命军烈属的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向他们送去慰问金、生活用品,聆听他们讲述的抗战英雄故事,同时解答军烈家属法律方面的疑惑。

  2015年“八一”前夕,新乡中院发布了致全市驻军、全体新乡籍官兵和军属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动情地写道,“亲爱的军人军属们,如果您遇到涉法问题,请贵部业务部门通过新乡军分区或当地人武部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将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以审理好、执行好涉军维权案件为基础,对于涉及军人军属权益的纠纷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

  焦作中院邀请所有驻焦部队负责涉军维权工作的首长或干事,主动征求对法院开展司法拥军的意见和建议。“八一”前夕,焦作中院开展了“百名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慰问一批驻焦部队,送一批法律书籍,讲一堂实用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涉军案件巡回审判,举行一场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司法拥军联系卡,设置涉军维权热线电话,召开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同时,狠抓涉军案件快审、快执和快结,确保涉军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庆祝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全省法院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及慰问革命军烈属活动,共进行送法慰问327次,开展法律讲座133场,模拟法庭、官兵观摩庭审36次,赠送法律书籍、宣传册20余万册,受到部队官兵的普遍欢迎。

  常新的司法实践不变的拥军情怀

  “强军必安军,军队要强,首先军心要安,不能让官兵有后顾之忧,不能让部队有分心之处。”张立勇院长说,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既是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的现实需求,更是维护国家安全发展的战略需要。

  河南法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司法实践中坚持需求导向,不断赋予涉军维权新内涵,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维军社会法庭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一个创举。早在2010年8月,金水区法院就创建了全国首家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另外,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也根据辖区涉军案件集中的特点,创建了涉军医患纠纷社会法庭,探索多元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许昌6市中级法院设立维军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由军地双方组成。着重建立涉军案件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把适合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大胆委托给维军社会法庭,争取诉前化解涉军纠纷。

  记者采访发现,河南省法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热心、周到的司法服务。

  信阳两级法院对红色群体分门别类,设立了部队、军分区机关、武装部、军人军属、“五老”同志5个微信群,在全市法院11个官方微信平台上设立涉军维权专栏,通过微信了解诉求,宣传法律,解疑释惑,使涉军维权工作服务更加便捷。

  汤阴县法院开通了法院网站“汤阴经验”专栏、“汤阴经验”QQ群,在新浪、腾讯、人民网、新华网四大网站开通“汤阴经验”官方微博,形成了立体网络的“三驾马车”,通过网络进行立案审理、开庭调解、法律宣传咨询、交流互动。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河南法院扩大选任退伍军人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退伍军人站位高、责任感强,调处案件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在军事重地、兵源大市聘请退伍军人、老党员、老干部等参与调处纠纷,深得纠纷当事人信任,有60%-70%的涉军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7月20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学习推广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座谈会。座谈会上,张立勇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信阳模式”的核心和内涵,结合当地涉军维权工作实际,逐步健全完善九项工作机制,即专门审判运行机制、军地协同互动机制、扩大涉军维权服务对象机制、督办跟踪回访机制、依法维权利益平衡机制、立体化平台保护机制、优先救助救济机制、诉外服务源头预防机制、组织保障机制。

  8月28日,省高院又在安阳召开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宣传推广“汤阴经验”、“信阳模式”。在这次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提出,当前河南省各级法院要尽快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十件实事”:一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审判庭;二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联络员;三是设立涉军维权工作立案窗口;四是成立涉军维权工作执行庭,或指定专门执行员;五是安排军人、军烈属为人民陪审员;六是建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七是对涉军案件优先、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八是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基金;九是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十是定期召开法院与部队的联席会议制度。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扎实推进。张立勇强调,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涉军维权工作始终,还要按照周强院长提出的用心、用情、用法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实际中去,在涉军维权工作中严格践行“三严三实”精神。

  司法实践常新,不变的是河南法院深厚的拥军情怀。如今,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全体河南法官的共识。(谢建晓 冀天福 贺小丽)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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