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召开特邀监督员换届选聘会议,对第三届优秀特邀监督员予表彰,为聘请的27名第四届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这些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员,将对全市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进行监督。
据介绍,深圳市司法局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以及服务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收集、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然后向市司法局反馈;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参与讨论与司法行政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咨询;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按规定应向市司法局受理的申诉。
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时,需出示市司法局颁发的有效特邀监督员证件,持该证件,可直接进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和监狱、强制戒毒所。
据了解,深圳市司法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共27名,分别来自深圳市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执法监督、新闻传媒等社会各界,这批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5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可以续聘。聘任期间,对不能正确行使监督职权或因故不能行使监督职权的应予以解聘。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表示,聘请特邀监督员,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助于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助于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和社会公开承诺的落实;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有助于提升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监管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希望各位特邀监督员发挥好检查监督、桥梁纽带、建言献策的作用,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为市司法局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蒋溪林强调,要把特邀监督员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各单位各机关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组织保障工作,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司法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改善民生的出谋划策。各级党委、领导及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自觉、主动、虚心地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加以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坚决纠正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