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福建省漳平市法院集中开展“树公信,促诚信”专项活动,对内规范法官言行,对外警示惩戒失信行为。通过提升司法公信助力“司法诚信、诉讼诚信、社会诚信”三位一体的诚信工程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能动司法的认同。
近日,漳平市法院对一起虚假诉讼进行了刑事处罚,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1个月。这是该院打击失信行为、推进诚信工程建设的一个生动实践。2012年3月1日,债权人陈某向漳平市法院起诉被告人郑某,要求归还52万元借款。为了稀释债权人陈某的债权,使其无法兑现全部债权,郑某动起脑筋,在自己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先后虚开3张总计46万元的借条给张某等人,并指使他们到法院起诉自己。为了重拳打击虚假诉讼,惩治此类失信行为,该院加大了防范和打击力度,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联动打击机制,及时将虚假诉讼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为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氛围,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设立“预警——审查——制裁”诚信诉讼机制。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诉讼诚信告知书》、《诉讼诚信承诺书》,积极防范虚假诉讼、违法借贷行为;在涉失信案件裁判文书后附发“法官寄语”,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目前,已将72名失信当事人录入诉讼“黑名单”,对9名失信当事人进行训诫、处以刑罚等处罚。同时,与漳平诚信促进会会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企业宣讲诚信经营与诚信诉讼,发放“诚信诉讼、护航发展”倡议书,积极倡导诚信共建;开设诚信法律“微课堂”140讲,微博直播 “失信典型案例发布”等活动,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此外,该院着重对“老赖”加强信用惩戒,积极开展“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建立诚信红黑榜。利用当地繁华街区LED屏、电视台发布失信典型案例36件,全面曝光失信执行人1700余名,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方式进行惩戒;分类集中宣判失信犯罪12场次,让“老赖”因失信而付出惨重代价。2015年以来,260余名“老赖”迫于法院威慑力来法院自动履行执行款。同时,该院案件执结数同比上升27.38%,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了15%。
据悉,此活动辐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该院与漳平市诚信促进会、金融等部门建立动态协作关系,共同融入当地诚信体系建设中。漳平市委也出台文件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覆盖全市社会诚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叶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