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了解到,目前,依照《辽宁省2015年涉军维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辽宁省涉军维权工作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省涉军维权工作小组组成三个检查验收小组,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各选派一名副职领导担任组长,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业务精通的处级干部任组员参与检查工作。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中旬,分别对全省14个市的涉军维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据了解,此次验收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意见》,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以及《辽宁省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辽宁省涉军维权工作而开展的。
按照省委要求,由省委政法委和辽宁省军区政治部牵头成立了“辽宁省、市、县(区)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各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区)人武部。
此次工作旨在深化拓展涉军维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路子,构建科学制度机制,以解决涉军案件纠纷为重点,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按照要求和部署,全省各市依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市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市委议军会的一个重要议题,能够抬高思想站位,把涉军维权工作当成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清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能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持依法优先,确保涉军维权工作快捷高效地办理,切实为部队官兵及家属办实事,解难题,消除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