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拥有276个“中国传统村落”,占全国的10.8%,传统村落文化传承与保护是黔东南州的重要工作之一。黔东南州消防支队立足实际,创新方法,着力探讨解决农村火灾防控新举措,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严格落实责任制
黔东南州消防支队提请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责任目标体系,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内容。将消防工作升格为“一把手”工程,州、县主要领导出席消防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黔东南州县级以上政府共召开消防工作、消安委会议67次,开展消防工作调研、督办27次,党政主要领导一线检查消防工作19次。
黔东南州政府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2015年上半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国庆前对黔东南州第三季度农村消防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初,黔东南州消防支队报请黔东南州委出台《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问责办法》,并按《问责办法》对2015年榕江县“2·8”火灾事故中的5名责任人免除职务并接受党纪立案调查。
黔东南州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包保责任,推行“县负责、乡(镇)落实、村为主”的消防工作责任模式,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集中连片村寨全部实行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干部、1名驻村干部一对一定点包保机制。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黔东南州消防支队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拳头,集中消除整改一批火灾隐患。
2015年以来,该支队相继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两节两会”消防安保、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七类场所专项治理、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3·15”主题日消防产品、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整治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中秋、国庆消防安保等专项行动。先后提请省政府挂牌督办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提请州政府挂牌督办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县市政府挂牌督办2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同时,该支队成立以党委常委为组长的5个督察组,不定时对全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确保工作落实。截至目前,黔东南州共检查社会单位14303家(次),发现火灾隐患20951处,整改火灾隐患2055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062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28起,临时查封火灾危险单位(部位)49处,责令“三停”单位86家,拘留28人,罚款463.36万元。
此外,该支队积极协助完成省人大“一法一条例”调研工作,配合州人大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的修订。
狠抓城乡火灾防控
黔东南州消防支队加重“户籍化”工作在执法质量考评中所占分值比例,每月对黔东南州1039家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抽查考评,黔东南州1039家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全部运行。黔东南州200个乡镇(街道)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数截至目前已有198个,达标率为99%。
该支队采取“党委常委分片包干,帮扶干部落实责任,技术服务跟进指导”的工作模式,下派三分之二警力深入各县(市)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据统计,2015年以来,共排查村寨3350个,农户1.2万户,发现火灾隐患5万余处,整改3万余处。
该支队狠抓火灾防控,2015年以来,黔东南州共发生火灾205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84万元。同比2014年,火灾起数下降了50.48%,死亡人数下降了75%,受伤人数下降了75%,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63.34%。
强化宣传教育
黔东南州消防支队先后投入42万元,分别在各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体和公共平台,并启动消防宣传车下乡走村串寨活动,定期刊登和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
据统计,该支队微信注册登记人数达到32898人,通过微博刊发消防新闻和安全提示5019条,发送手机短信135万余条。
该支队与安监、文化、卫生等部门,在城市中心区域开展消防宣传300余次,以“三下乡”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下乡活动100余次。
该支队组织黔东南州住建部门有关技术人员、消防机构监督员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共700余人进行培训。2015年3月至5月,分四期对200余名州级机关驻村干部和2014年新录用600余名乡镇公务员进行岗前农村消防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