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活动中大家相互“揭短挑刺”,避谈优点长处。
据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艾尼瓦尔·阿不列孜介绍,开展这样的评比就是为了督促大家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推进审判工作的发展。
“往年评比都是说优点,谈经验,这次我们专找缺点,就是要通过评选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充分利用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切实找出裁判文书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判断说理、法律适用、逻辑结构、文字应用等方面的不足。”艾尼瓦尔·阿不列孜说。
据悉,本次评比活动吐鲁番市中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部分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各区县法院、中院本级推荐参评的35份(汉文23篇,维吾尔文12篇)裁判文书依照评分标准“一案一表”进行了客观全面的点评和打分。经过三天的评比,最终从缺点最少的裁判文书中选出了10篇参加全区法院评优评比。
评比结束,评分情况会直接反馈给区县法院和文书制作者本人,使法官及时改进,从而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杨舒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