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司法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获好评

2015-11-04 14:46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着力在“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创新机制、简化程序、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受理大厅、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室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切实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得到受援群众的高度好评。

  据介绍,2015年6月,福泉市司法局利用新办公大楼的投入使用为契机,将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在一楼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规范,使其能方便群众。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援助宣传、受理、接待咨询、调解案件的第一窗口,福泉市司法局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使其能惠援于民。法律援助联络室是设立在村(居)的一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通过在村(居)醒目位置公布联络室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让涉诉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法律援助咨询点。同时将司法所人员作为联络室的联络员之一,并负责对其他联络员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援助形式及申请流程等,从而能更好的引导涉诉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是为民办实事的一种主要形式,通过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能够及时引导涉诉的困难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促进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深入民心。

  据悉,2015年以来,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8件,受援群众达500余名,免收代理费53万余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万余元,免收代理费53万元,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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