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中院为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2015-11-04 14:39  来源:法制生活报

  记者从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2年至2015年9月,该州共受理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涉环保类一审刑事案件1083件1762人;受理二审环保类案件96件,审结8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86%。审结的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71件,改判15件。

  近年来,随着黔东南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非法占用农业耕地、林地和企业排污污染损害环境资源的现象。为防患于未然,黔东南中级法院于2013年正式挂牌组建了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该州破坏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调研和对外开展环境保护沟通、协调工作。该庭也成为全省中级法院中第二个成立生态保护专门性的审判组织。成立2年多来,该庭始终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第一要务,把惩处破坏环境犯罪作为第一责任,把恢复生态环境作为第一目标,采取创新受案范围,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推行公开审判,探索补植复绿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通过公开审判,重罚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势头,为美丽黔东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法律服务。

  据介绍,黔东南州中院还将出台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工作意见、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审判公开、透明力度,更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好地推进黔东南生态文明示范州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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