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保山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正式授牌成立,这标志着全市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暨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全面启动。保山作为全省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改革工作试点,是首家从政府层面推动各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应急联动处置的州市。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极大地破解群众涉及城建、民政、环保、社保、工商、卫生等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警情处置难题,有效提升政府的行政公信力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公信力。该经验将在保山试运行后全省学习推广。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树立担当精神,特别是政法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抓手,以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为动力,2014年8月,市公安局对保山中心城区和三个园区推行了“一级接警”新举措,从机制体制上破解了全市接处警运行体制不顺、机制不畅、实战能力不强等难题。但从当前接处警社会应急联动运行工作情况来看,一些涉及城建、民政、环保、社保、工商、卫生等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警情,由于受职能职责限制,仅靠公安机关难以快速、有效处置。为全力破解这一难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于2015年上半年组建专班赴浙江实地考察学习社会应急联动先进做法,并把我市社会应急联动建设列为政府工作重要议题,把试点工作作为健全完善全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为开展好试点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研究出台了试点方案、联动部门职责等配套文件。
通过近一年的准备,全市举力把应急联动建设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平安工程”抓实抓细。2015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应急办公室及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职责;下发《保山市建立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试点方案》和《保山市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将全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立在保山市公安局,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分级联动、分级负责;建立常态演练机制,提升社会应急联动效率;建立常态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对应急联动体系日常运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体系建设。
为确保试点运行取得实效,市应急办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采取日常抽查、季度通报、年终汇总形式,对联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时间、处置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应而不急、联而不动,对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事件发生,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责任。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综合目标挂钩考核。(张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