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实现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

2015-11-03 15:00  来源:中国警察网

  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立足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通过以职能结构为统领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积极探索实践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大力精简机关机构编制,加强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成效明显。

  “占警比”替代“警力万人比”

  动态监测调整编制投向

  为提升机构编制调整的时效性,北京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编办政策支持。一方面,北京市编办允许市公安局在编制总量范围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研究调整局属单位编制配备;另一方面,北京市编办允许市公安局在领导职数总量范围内,按照备案管理的形式,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以及局属单位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在同一职级中进行动态调整,解决部分需要重点加强的单位领导班子职数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问题。

  北京市公安局还以“占警比”替代“警力万人比”,构建新的警力配置模式,动态监测调整编制投向。坚持以科学分析、动态监测为依据,确定警力编制资源投向,在前期确定以警力编制与实有人口万分比作为核心要素的基础上,经反复分析论证,确定110接处警、社会面巡控等19项警务工作指标,通过赋值判断、检验测算,提出以“占警比”(单项警务工作投入警力占单位总警力投入的比例)作为均衡编制配置的依据。

  按照该警力配置模型,北京市公安局已两次调整分县局编制布局,优化编制配备990多名,其中专门为公交总队调增反恐力量140名。派出所编制警力需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比对,也实现了动态监测和周期性精细调整。通州分局根据马驹桥派出所辖区警情变化,将该所编制从41名增至69名,调整后刑事发案量同比下降54%。

  调整优化机构设置

  推行职能板块化

  北京市公安局将公安职能划分为综合管理、执法勤务、现役3大类13个职能板块,每个板块包含若干机构。职能板块为优化机构设置提供了支撑,改革不再简单地就某个机构论某个机构,而是在整个职能结构体系中统筹研究。

  为加强轨道安保力量建设,北京将铁路工程公安局和铁道建筑公安局合并,成立轨道建设安全保卫分局。为加强监所管理力量,北京优化监所布局结构,将全市21个拘留所整合为7个。为加强实战能力,北京完善执法勤务模式,整合交管、特警、巡警、预审等总队内设业务机构。通过结构性调整,北京共整合职能机构近80个,腾退编制600余名,初步解决了机构职责交叉、设置过多、分工过细等问题。

  为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北京市公安局重新进行局属单位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工作,理顺职责关系、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解决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机关冗员等问题,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参考标准。这些举措固化了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为实现公安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打下了基础。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近年来,在上级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北京市公安局实现了编制随着职能任务及时调整的目标。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本达到了有减有增、动态调整、保障重点、服务实战的效果。在当前形势下,只有将思想观念转变到管好用活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上来,积极开展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才能更好地缓解编制供需矛盾。北京市公安局总结探索实践,坚持盘活存量、挖潜增效,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通过创新机制、转变方式、挖掘潜力,积极推动公安改革取得成效。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保障好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在控编减编的大背景下,北京市公安局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坚持遵循服务基层、保障重点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固本强基、保障重点的思路,不断在工作中注入新的内涵、增添新的活力,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更大的潜能。

  北京市公安局以精简整合综合管理部门为突破口,精简机关机构编制,最大限度调剂机构编制资源用于基层一线,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他们直接明确机关精简比例,市局和分县局机关按不低于20%的比例精简编制,按不低于10%的比例精简领导职数,共精简机构71个、减幅10.3%,精简编制764名、减幅20.2%,精简领导职数265名、减幅15.6%。为加强中心区巡逻防控、交通管理和武装巡逻应急处突力量,他们专门调增编制300多名;网安、反恐、外围查控防线建设等编制均有增长;为16个分县局巡警支(大)队和派出所共核定编制近两万名,占分县局总编制的59.5%,比调增前增加2.2%。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