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2015-11-02 08:49  来源:检察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2015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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