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最高检党组会议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措施。他强调,最高检和全国检察机关要把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曹建明指出,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既看到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又看到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带来的挑战,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全会鲜明提出了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在坚持创新发展方面,既要在检察工作中坚持创新发展,更要认真研究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创新发展,特别是要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在坚持协调发展方面,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真研究如何在司法办案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视推动和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坚持绿色发展方面,要认真研究如何大力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在坚持开放发展方面,要认真研究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主动对接、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司法合作,打击跨国、跨境犯罪,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相互之间的司法交流协作与司法互助,推进和保障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曹建明要求,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落实“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善于想全局、谋长远,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和“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学习、经济形势的分析、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重点围绕如何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推动法治社会和法治经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认真研究谋划,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贯彻落实,更加自觉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曹建明强调,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严格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最高检党组和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最高检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加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为反面教材,把党的纪律铭记在心上,坚持严以用权,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传达五中全会主要精神。(刘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