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将消防工作纳入“和谐乡村”考核

2015-10-31 18:26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印发《关于对推广华寨经验实施“和谐乡村”建设进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将消防工作纳入“和谐乡村”,进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

  《办法》明确了考核主体,指出“和谐乡村”创建活动的考核认定工作,以县(市)党委、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委为单位来开展,从县(市)组织、民政、政法、信访、消防、卫计等部门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根据要求,开展一类、二类、三类“和谐乡村”考核认定工作。辖区发生火灾,年度累计有30户以上房屋受损,评定为三类“和谐乡村”,并黔东南州通报批评。

  《办法》要求,要加强“和谐乡村”建设的领导,特别是消防部门要指导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并把此项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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