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举办的首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荣获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据悉,北京房山法院已经连续十年被首都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委员会授予此项荣誉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房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提高审判质效、提升队伍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了以“系民心·铸法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其中,以典型品牌为引领,发挥“厉莉爱心团队”品牌效应和带动作用,打造“爱铸天平”法官爱民宣讲团,构建房法精神文明家园。
并且,以“亲民爱民”群众观念为引领,以“六个融入”打造“大诉服”格局,构建以“五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一驻三进审判延伸机制”为两翼的山区审判工作法,建立服务大局双层对接机制,弘扬“龙乡法魂”法治文化。
同时,以党建特色项目为引领,构建开放式党建模式,开展“公正、廉洁、为民、活力、和谐”五好党支部争创活动,夯实干警法治理念思想阵地。
此外,不仅以“明若镜、平如水”的廉政文化为引领,在院内环境中植入法律文化元素,构筑风清气正尚法文化氛围,还坚持以守望天平、关爱干警为引领,凝聚爱岗敬业、共谋房法发展的精神力量。
据了解,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首都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