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医治病看疗效,作风整改重成效。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担当社会职责的重要群体,其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司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全市法院要用抓铁留痕的高度负责精神抓好法官作风建设,不仅是人民法院内部自我强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实现审判价值观的重要保障。
在“审判执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按照市法院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把这次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聚焦主题,找准问题,边学边改上来,通过扎扎实实的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目标任务,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转作风,树公信,促公正。本溪中院执行局在分管院长和局长的领导下,对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列举的问题,自觉对号入座,自加压力,先后组织2个工作组深入6个县区法院开展执行作风大检查,查找出涉及执行立案、执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3大项,47小项的执行工作规范,建立起公正、高效、权威的执行工作制度和体系。
平山区法院为解决在手案件久审不决问题,坚持向管理要效率、向规范要效率,严格落实审限制度。规定凡3个月未结案件都要报送《案件审理进度表》,说明未结原因,提出结案措施。为解决当前法院案多人少,审判一线压力过大问题,明山区法院、本溪县法院强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对院长、庭长实行月结案通报制度。本溪县法院党组成员办案数量超过庭长办案数量的一半以上,全院办案前10名当中,有3名庭长,办案排名前两名的均为业务庭的副庭长。溪湖区法院通过增强人民陪审员陪审作用,深化“法司联动”网络建设,做到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南芬区法院、桓仁县法院组成由院党组成员牵头的作风建设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干警日常工作、遵章守纪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查处,2015年上半年,桓仁法院对2名办案法官违纪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风气的转变带来了业务能力上的新高,近半年来,在专题活动的推动下,全市两级法院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尤其是面对各项司法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本溪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助推本溪市“万千百十”大众创业战略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助力提升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核心竞争力。成功审理了李某等21人团伙涉黑案、涉及80余被害人诈骗案等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成功化解了涉及70名农民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赢得了普通百姓的赞誉和认可。全地区民事案件调解率达38.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执行工作,2015年以来,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886件,同比上升7.3%。截至9月20日,全本溪中院新收各类案件22374件,比2014年同期多收7525件,同比上升50.68%。(王晓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