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由刑事案件被告人自行抽选陪审员

2015-10-30 10:55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首批180名人民陪审员,在市二中院大法庭宣誓履职。随后,一名涉毒品犯罪的女被告人,首次自行从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选陪审员审理自己的案件。

  9时30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首先宣读了对18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随后,市二中院院长鲁桂华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陪审员证书。10时许,全体人员起立奏国歌,180名人民陪审员郑重地进行了宣誓。

  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法在本市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进行改革。在本市的5家试点法院中,市二中院是惟一的中级法院。

  新任人民陪审员来自教育、科研、银行、社区等各个行业和单位。此前,经由初步筛查、征询本人意见、资格审查等流程,最终经由随机抽选而产生。

  宣誓仪式结束后,在第二法庭,一名涉毒案件的女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坐上被告人席后,法官把一本人民陪审员的名册递给法警,由法警转交给被告人。这本名册就是此次宣誓履职的180名人民陪审员名单,上面有他们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任职单位。随后,女被告人根据人民陪审员名字前的序列号,随机抽取了三名陪审员。法官表示,法院将在此三名陪审员中,挑取一位参加该起涉毒案件的陪审审理。

  据介绍,在国内,这还是首次由刑事案件被告人直接参与到合议庭成员选取的案例。法官表示,如果被告人挑选的候选人当中,有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这名人民陪审员会被排除掉,但最后的人选基本会在被告人挑选的范围之内选定。

  今后,由被告人参与划定人民陪审员范围的情况将越来越多,但暂时不会普及到每一起案件。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只对案件的事实发表意见,在是否认定有罪的问题上,人民陪审员有权投票,但不再需要在适用哪条法律、判处多重刑罚问题上发表意见。(高健)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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