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四川省自贡市两级法院在全市所有未派驻人民法庭的乡镇及部分街道、村组、园区、校区、景区设立了89个巡回审判联系点,实现了巡回审判联系点在全市乡镇的“全覆盖”,构建起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站点为纽带的服务群众的司法便民工作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巡回审判工作,市中院积极创新巡回审判工作,多措并举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巡回审判“四化建设”,接陇群众司法需求“最后一公里”
规范工作管理,确保巡回审判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联系点工作职责管理,上墙公示法官联络方式,规范着装及办案行为,避免“因简易而失序”。各基层法院根据法庭辖区大小、受理案件数量确定巡回审判开庭的时间、次数,并报市中院统一备案,避免“因便利而随意”。规范审判程序,确保巡回审判标准化。明确巡回审判案件的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赡养、婚姻、土地等民事纠纷原则上应巡回审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类型案件可巡回审判。统一配备巡回庭审专用国徽、横幅、坐席标牌、庭审记录仪、便携式法槌等设备,规范司法礼仪。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化解纠纷多元化。主动争取人大、党委政府的支持,借助人民陪审员及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力量,建立“法院人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的巡回审判“1+1+1”模式。在巡回审判联系点辖区内选聘人民陪审员,减少人民陪审员路途奔波,便捷开展审判工作。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实现巡回审判制度化。实行刚性考核加柔性激励的方式,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基层法院、业务部门、法官个人三级考核。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邀请人大代表、委员和热心群众旁听庭审,进行庭审考评并提出建议。
优化推进“诉非衔接”机制,架起司法裁判与社情民意沟通桥梁
及时召开诉非衔接协调会,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和当地有威望的长者参与调解,促成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派出所、司法所、交警大队等增设调解工作室,就常见、高发案件开展类型化调解,起到积极的社会效果。如雷某上诉某县水务局、某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中,市中院民一庭主动邀请某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组织调解,通过多次沟通,最终调解结案。宋某人事档案遗失引发的侵权案,市中院主动牵头联合我市人社部门、经信委等十余家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寻求解决路径,并向经信委提出司法建议。经多方合力,以宋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主动撤诉为果,圆满解决纠纷。
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推动无讼少讼法治社会的建立
积极参与市政府的《自贡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案》、市房管局的《关于加强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帮助行政部门规范文件,避免文件不足引发类案。与市人社局、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等部门进行专题沟通,形成《关于裁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统一诉裁划分标准。为加大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力度,多次组织保险公司召开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引导保险公司理性上诉,加快该类案件受害人的理赔速度,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被侵权人早日兑现理赔款,推动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诉非衔接工作的开展。加强类案调研与法制宣传,与市妇联联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专项活动,以案说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罗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