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含了推进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拟将立法项目选取、法规草案起草、专门问题研究、法案审议表决及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全程向人民公开,筑牢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
同时,对通过报纸、网络等载体,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证、评估等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具体的规定;对法规草案专业性较强、主要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引入听证和评估机制。(骆余民)
郭声琨:打造湄公河执法合作升级版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李克强:催生新动能实现发展升级
孟建柱在江西考察调研纪实
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在京举行
图解:11月起这些法律将实施 其中1个与你密切相关
图解:习近平访英都有什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