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辉检察院规范“双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5-10-29 11:01  来源:河南长安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部署要求,河南省卫辉市检察院出台了规范“双录”工作的“四个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申请受理。自侦案件承办人员需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必须先填写技术协助委托书,技术部门受理后及时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理登记表》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登记本,做到规范管理有据可查。

  二是规范录制操作。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操作实行严格的技术流程控制,录制前技术人员做好录像前设备;录制中坚持全程、同步原则,每次录音录像以犯罪嫌疑人进入讯问室为开始时间,直至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上签字捺印为止,录像保持三路画面。

  三是规范资料封签。录制结束后,立即刻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光盘一式两份,录制正本当场装入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当场密封,要求由录制人员、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三方封签,由被讯问人在封口齐缝处捺指印。

  四是规范建卷归档。录制结束后,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编辑卷宗编号、录制编号、光盘编号,将整个案件形成的文字材料制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及时将卷宗连同录制资料正本移送该院档案部门。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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