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年法官综合素质,尽快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双百法官”导师制活动。
明确培养对象及法官导师。该院将全市法院系统内具有政法专项编制的35周岁以下且已任命审判职务的青年法官全部纳入导师制培养计划;导师法官从担任审判工作10年以上,且担任庭长、副庭长或审判员3年以上,政治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品质优秀的资深法官中选任。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组成导师帮扶对子81对。
明确培养期限和原则。培养计划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历时一年。培养过程坚持中院统一组织培养、各庭室和基层法院集中培养与导师制培养相结合,导师积极指导与青年法官完成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与具体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提高青年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定期检查确保培养效果。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特点,导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制订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方向、内容和措施。建立被培养人的动态档案,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学习笔记、裁判文书,征询导师及所在部门意见。
加强培训考核评定。被培养青年法官的考核分每季度座谈交流、半年考核和结业考核,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5方面进行。对不能严格遵守培养计划、不服从导师安排、培养效果不明显、经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青年法官,将视情况延长培养时间。对延期培养仍不合格的青年法官,建议调离审判岗位。(刘华 刘建章 桑桂平 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