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成效显著

2015-10-28 15:30  来源:贵州长安网

  为快捷高效化解医疗纠纷,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探索“12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将法制宣传、公正调解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促使医患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互信互谅共识,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正常的医疗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搭建1个“第三方”调解平台。

  2015年4月,黔东南州司法局成立州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点设在州群众工作中心,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平台,最大限度地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全州共成立17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受理州、县两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组建2支专业化调解队伍。

  一是州医调委建立由律师、退休法官、退休医生、退休司法行政人员等33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团队。

  二是全州成立由法学、医疗、法医类、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共42人组成的“黔东南州医疗纠纷调解人员专家咨询团”,为全州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帮助及支持。

  采取4种有效调解方式方法。

  一是心理疏导调解。针对医患纠纷中患方及亲友情绪激动,调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耐心倾听其诉求,特别是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慰和关怀,稳定其情绪,防止过激行为发生,使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释法调解。针对赔偿要求过高的患方,依法科学界定过错责任,宣传医闹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使纠纷化解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

  三是“背靠背”调解。针对赔偿数额上的分歧,分别单独做医患双方工作,一方面积极做患方工作,依法理性确定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引导医方“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四是联动调解。建立政法、医疗卫生、综治等工作部门联席机制,各司其职、联动调解,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及时有效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5年以来,全州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34件,调处成功3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06% ,涉及调解偿335.7余万元,赔付率为100%,实现医患纠纷调解三高一低(即重大医疗纠纷化解成功率高、纠纷履行率高、群众满意率高、医闹发生率低)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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