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攻坚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从优选任严把法官入额关口
【改革举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王亚勤已年过半百,1985年进入法院后一直在办案一线。2008年调到审监庭工作。因为近5年没有承办案件,根据规定必须参加考试才能进入法官员额。刚开始她思想压力很大,多次找到院领导,希望能够网开一面。但是院领导不降低标准、不另开口子,多次找她沟通,鼓励她参加考试。最终,王亚勤参加了首批入额考试,成为职级最高、年龄最大的考生,并顺利通过考试。
王亚勤的经历,是上海二中院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攻坚战”中严把入额关口的生动写照。
上海二中院院长顾伟强说,员额制及分类管理改革是司法改革过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上海二中院遵循“从优选任”的原则,牢牢把握“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勿滥,逐步增补,防止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的要求,严格把好报名、承诺、审核、测评、考核、笔试和面试7个关口,无论年龄多大、资历多深、学历多高,都必须接受每道关口的考核和检验。
上海二中院遵循“三个一律”原则,人员分类全部一步落实到位,确保85%以上的审判力量在审判一线:入额法官一律到办案一线,原来在综合部门的8名业务骨干入额后均调整至审判庭工作;法官助理一律到办案一线:原来在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申诉审查庭和执行局工作的10名法官助理,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书记员一律到办案一线:所有委任制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全部上庭并担任法庭记录,办公室、政治部和监察室不再有书记员、文员。
【改革成效】上海二中院通过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更加清楚,初步改变了以往按行政管理的“混岗”模式。结合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及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同步推进,法官的独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合议庭功能进一步强化。截至2015年9月底,2014年4月改革试点以来受理并审结的22068件案件中,除27件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外,均由合议庭自主决定作出裁判,法律文书100%由合议庭成员合署印发。合议庭内部运行更加规范,参而不审、合而不议、形合实独现象有较大程度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