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法检试点经验成司改鲜活样本

2015-10-27 11:18  来源:法制日报

  东莞第二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

  科学测算时间分配办案数量

  【改革举措】院长每年办案18件,其他院领导和非业务部门正职每年办案20件,业务庭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40%,法庭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20%,业务庭及法庭副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90%……这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年的院庭长办案计划。

  这份计划出台的背后,是东莞第二法院对院庭长办公时间与资源分配情况的精心调研和测算:以每周平均工作53.5小时为总数,审理案件耗时7小时,个案审判管理需时15小时,综合审判管理事务需时11.5小时,其余内部管理需时5小时,法院内部部门之间沟通需时2.5小时,与上级法院沟通或完成上级法院安排工作需时2.5小时,对外沟通联络、参加会议等需时10小时。

  东莞第二法院院长陈葵说,根据测算,由于非审判业务工作量大,院领导及庭长仅有不到45%的工作时间直接用于案件审理和个案管理。改革实践中,院领导及庭长办案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其时间精力大部分被非审判事务挤占,入额后难以保证办案数量。

  针对这种现状,东莞第二法院要求所有院领导及庭长进入员额后一律办案,并采取措施减少院领导及庭长承担的非审判事务,根据工作时间资源分配,合理核定办案数量,循序渐进分配案件。同时注重创新内部管理方式,包括审判管理扁平化,建立质效自负的审判单元;由法官会议统一裁判标准;在人民法庭指定专人承担庭长助理工作,辅助庭长处理事务;对内部行政性事务工作减负,共排查出48项事务性工作逐项提出优化对策。

  东莞第二法院利用法庭审判权力改革契机,增加聘用制辅助人员数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补充辅助人员,人员经费由辖区镇政府帮助解决,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办公经费74100元。2015年上半年招录聘用制辅助人员73人,用于补充此前离职的聘员岗位空缺,及时缓解了法庭人案矛盾。

  【改革成效】2015年1月至9月,东莞第二法院院领导办结案件78件,业务庭及法庭庭长结案1286件,副庭长结案3365件,合计4729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33%,比2014年全年的占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一线法官普遍反映,院庭长办案机制的推进,对院庭长了解审判最新动态,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较大作用,也能够鼓舞业务庭室的团队士气。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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