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群团优势 凝聚检察发展合力
——巴中市检察院制定七条措施精准保障检察机关群团工作纵深发展
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10月15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下发了《中共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团工作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全文七条,具体包括落实群团工作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建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稳定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营造支持群团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干部能力建设等内容。
《措施》有五亮点:一是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群团发展的核心和灵魂,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大局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夯实党在检察机关的执政基础;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调群团的组织、引导、发动的积极作用,助力检察机关创新发展;三是坚持服务检察工作主线,丰富和发展为干警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最大效力激发广大干警创新创造活力;四是努力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加大改革力度、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提升群体干部能力,体现担当;五是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专门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措施》出台后,全市检察机关的群团组织将以《措施》为指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不断提高参与服务检察工作水平,努力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密切联系机关工、青、妇的枢纽,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