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四川省宜宾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市,历经了试点、试行再到全面开展三个阶段。9年来,宜宾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凸显四大成效。
一是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显著提升。宜宾市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六五”普法、法治宜宾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将社区矫正相关的10多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作为重点,通过各类媒体、微电影、微博、微信、漫画等途径,举办论坛、组建义工团体等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社区矫正协调联动效率明显提升。宜宾市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实行党政目标绩效管理,实现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同时,通过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彻底改变了司法行政单打独斗的格局,全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主抓的良好局面。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宜宾市始终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干部能力和绩效的重要指标。2012年以来,该局每年均对300余名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开展集训,聘请部省市专家和一线检察官、法官授课,并联合公检法三家对全市185个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提升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四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体现。宜宾市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9年来,宜宾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399人,解除矫正5137人,先后对303名违法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58名撤销缓刑,7名撤销假释,14名给予治安处罚,对4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有力震慑了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02%以内,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同时,通过人性化执法和细致的法治宣传教育感化,宜宾市社区服刑人员中涌现出了全省抗震救灾积极分子刘树安、勇擒持刀歹徒的王勇、在废墟中救出孤寡老人的葛代平、冒死冲进火场救人的安俊波、跳入长江救起落水儿童的李智强等一大批典型,社会反响强烈,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的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