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老年人权益白皮书,通报2012年1月到2015年6月该市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状况,并对外公布了湖州十大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
从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涉老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生活领域,纠纷主要发生在熟人,尤其是在亲人之间。民事纠纷相对集中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提供劳务者受害这几类;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诈骗类案件。
案例一:汪某诉儿子精神赡养纠纷案
汪某2015年70岁,有两个儿子。老伴去世后,其一人独居。老人本身有退休工资,两个儿子也定时打钱给老人,经济上不存在问题,老人只希望儿子们能够经常回家看看他,但儿子们总以工作忙、没时间等理由,很少看望老人。于是,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两个儿子每月看望他一次。
法院审理认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将不再只是一句歌词,而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精神赡养义务。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工作确实繁忙,并不是不想看望老人,承办法官细致调解,最终以老人的两个儿子主动上门探望,老人撤回起诉结案。
案例二:老人再婚引发的赡养纠纷案
林某已年过七旬,2003年老伴病故一直独居,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儿子每月给的赡养费维持生活。去年,林某经人介绍认识邻村60多岁的丧偶老太沈某,两人情投意合,决定相伴终老。没想到林某的儿子知道后坚决反对老人再婚,并以停付赡养费相威胁,两位老人登记结婚后,林某儿子便不再支付老人赡养费,林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老人再婚组成新家庭,但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此消除。本案中,林某的再婚受法律保护,林某再婚后,林某儿子仍应继续给付赡养费,故判决支持了林某的诉请。
案例三:蔡某等九人诈骗案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频发,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很容易给了骗子可趁之机。
2014年开始,蔡某组织孟某等人冒充医学院校实习生到该市、县各公园、菜场附近以免费量血压的方式,登记老年人信息,次日以免费体检为名,骗得老年人信任,将老年人骗至酒店会议室听健康讲座,讲座则由史某等人冒充医学专家给老年人门诊,以人民币898元的高价将廉价保健品充当具有治疗效果的药品推销给老年人,共骗得8万余元,先后有10余名老年人受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蔡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干。
除了报道中摘选的三个案例外,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还有七旬老人诉四子女赡养纠纷案、继父诉继子赡养费纠纷案、老年人再婚后离婚案、老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七旬老人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老年人故意伤害案、老人申请执行赡养费案。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对老年人维权有很大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