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做好帮扶村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5月份以来,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讨精准扶贫帮扶规划,并成立驻村工作队。刘晓勇检察长亲自率领工作队成员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深入扶贫村开展扶贫调研,与村镇干部共同研究扶贫规划,确定致富项目。
二是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确保全市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为更好地服务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制定了《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为全市扶贫攻坚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摸清底数,确保帮扶到位。为确保苟溪村所有贫困户到2020年全部脱贫,驻村工作人员与村干部集中20天时间,对该村9个农业社,逐家逐户实地走访,对该村的贫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贫困户建档立卡。
四是制定规划,确保按期完成帮扶任务。结合实际,规划成立生姜种植合作社;引进养鱼、莲藕种植大户;引进业主种植药材等形成产业规划。与此同时,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硬化村道路,并协调交通部门,争取项目立项和资金,对苟溪村14公里村道路进行硬化,目前已硬化村道路6公里;计划2016年完成对该村九个社的农电线路全部改造升级;同时积极改善村小学环境,计划2016年5月底完成学校操场、教室硬化。
五是送法进村,积极营造脱贫致富的良好氛围。针对该村群众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反贪、预防、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进村开展法律宣讲2次,发送法律宣传单500余份,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六是夯实基础,持续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发挥该村“两委”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一名村干部带头实施一个项目,帮扶10户贫困户,每一名党员帮扶2名困难户,确保全村如期脱贫。
七是响应号召,积极开展“扶贫日”捐款活动。10月15日,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勇的带领下,市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与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互帮互助献爱心”为主题的全国“扶贫日”捐款活动。累计收到捐款15060元。所募款项全部送到市级指定受赠机构,用于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