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科技信息化为引领,以建设一流检察队伍为奋斗目标,以突出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干部绩效量化考核体系构建、积极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强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等工作为重点。在基层院建设方面积极创新探索,使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实现了执法规范、队伍专业、管理优化、保障有力,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的成效明显。
着力深挖根源,真正夯实规范司法的根基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高检、省院检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和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重点,将“规范司法”和“检察改革”相结合,不断引导干警转变执法理念,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发展。
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忽视证据合法性审查、忽视无罪、罪轻证据审查等错误理念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甚至成为目前司法办案中各种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性行为(也包括冤假错案)的思想根源。2015年成都市检检察机关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并始终把突破思想藩篱、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督促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干警)及时更新和转变司法理念,养成信仰法律、崇尚制度的规则意识,切实做到“手中有尺度,心中有规范”。引导办案人员切实树立起“实体与程序并重”和规范化、精细化办案的工作理念。
目前很多根深蒂固的“司法顽疾”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办案干警的成长模式大多是“传帮带”,很多老干警所持有的较为陈旧、滞后的司法理念、工作作风和“办案惯例”等也传给了年轻干警。针对这一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重新修订了《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工作的层级权限和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并督促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恪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确保在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法律规定“应当为”的绝不懈怠,法律规定“不可为”的绝不逾越。
不断加大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锻造检察队伍的“排头兵”
成都市检察机关提出把“塔尖”式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领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锻造检察队伍的“排头兵”,为争创全国一流检察机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把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作为推动人才建设工作重点,把人才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政治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基层检察院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结合成都市检察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处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暂行办法》、《成都市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干警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人才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机制。通过努力,人才存量不断增加,人才结构更趋合理,拔尖人才愈益涌现,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储备各类检察骨干人才443名,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名、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6名、全国检察信息人才1名、全国检察技术人才2名、全国检察侦监人才2名、全省复合型人才19名。
进一步修改完善遴选办法,根据自身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职位条件,力争做到“一次遴选,多层引进”。立足高端,努力引进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通过条件的设置,力争能引进部分善于突破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犯罪案件、能够承担重大研究课题的领军人才,以及业务专家、办案能手、业务尖子等高水平专业人才。着眼长远,积极引进有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人才。遴选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有的职位要求在30岁以下,约40%的职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紧贴实际,大力引进岗位急缺的实用型人才。拟遴选的检察官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同时,各基层检察院也立足队伍实际确定职位条件,以确保引进人员能够很快工作上手,缓解相应岗位人才紧缺的困难。
各部门结合岗位素能需求,业务部门每月一次,综合部门每季度一次,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司法考试培训、新进干部培训、高层专家讲座、高端学术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选派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担任授课教师,聘请高校知名专家教授,高检院、省院相关领导以及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人来院授课。建立教育培训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凡培训必评估,切实提高培训效能。
立足职责需求,开展以增强破解难题能力为目标的实战技能演练,如案情综合分析研判、案件汇报能力考核、自侦案件模拟审讯、庭审观摩、青年干警主讲论坛、检察文书制作等,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在公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监所、控申等5大门类8个部门,以各业务所需综合知识、执法办案流程、专业技能等开展“竞赛式”练兵,培养选拔一批功底深厚、业务过硬的业务尖子。
创新人才政策和工作机制,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市级业务专家的评选。对评选出的业务专家采用多种措施加强管理、培养和激励,如明确专家承担的任务;安排专家列席检委会,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参加学术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给专家发放研究经费及课题经费补助;在晋职晋级、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等。通过塔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开展。把学历提升作为提高人才素质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制定措施,为干警提升学历创造条件。
探索构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
按照化繁为简、全员参与、全面考评的基本原则,科学划分岗位类别、优化完善考核方式、重点突出结果应用,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业绩考评体系,确保考核办法简便可行、考核方式公正可信、考核结果准确可用,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及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打破部门界限,将全市干警按职位、职责定为“业务岗”、“综合岗”两大类,每类按职级细分三层,最终确定六大考评对象;每类考评对象围绕政治品德、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分别设置考核模块,并按岗位职责要求细化考核指标,合理赋予分值权重,实现“岗位职责明确、指标设置科学、考核重点突出”,较好解决了考评对象“一锅煮”、考核指标“一把抓”等问题。
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主观评价根据与考评对象的工作联系紧密度,分别赋予其上级、同事、下属不同评分权重,每半年就该考评对象的日常表现实施360度测评,突出意见征集的复合性;客观评价主要依托项目加减分实现量化,按所受奖惩层级确定加减分值,随时申报、动态考量工作实绩。通过采取每位干警既当“考生”、又当“考官”,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较好解决了评价方式“不服众”、考核结论“一言堂”等问题。
客观量化指标设计突出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评价,即时审核、随时记录,实现动态监管;开发绩效量化考核信息系统,将历史考评结果及相应时期内的客观量化得分作为日常干部管理依据,与年度评优、目标奖励、职级晋升、末位淘汰等直接挂钩,较好解决了考评奖惩“两张皮”、考核效果“一阵风”等问题。
以科技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成都市检机关把检察信息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度开发利用以统一业务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平台,渗透植入各个检察环节,以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2015年以来,按照“全域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在市检察院和20个基层院先行试点对自侦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卷宗数字化,对电子卷宗可以批注、复制、粘贴、保存、打印,缩短查看卷宗、制作文书的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可利用电子卷宗开展多媒体示证,切实增强出庭公诉的指控力度和庭审效果,同时,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受到律师普遍好评。率先全面实现卷宗数字化。建立侦查和审判监督信息化平台。建立侦查监督信息化平台,将监督事项分解为27类249项,并将填写监督案卡与办案绑定作为必经环节,监督数据自动纳入系统定期汇总分析后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审判监督信息化平台,动态及时汇总法院原有已判决文书,突出对“久拖不决”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重点环节和审判长、审判员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力度;同时在实现个案监督时,通过建立案件数据库,增加统计、分析功能等方式实现了对类案和普遍性违法事项的有效监督。优化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综合平台。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畅通与公安、房管、社保等相关机构的户籍、车辆、出入境、房产等涉案信息共享渠道,并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分类管理电子数据库,提升自行侦办大要案件的能力。
建立涉检信访网上网下“一站式”解决方案。将控告举报、申诉受理、视频接访、12309举报电话等逐步整合在以门户网站为主的互联网平台上,全面开展网上预约接访、视频接访、远程接访,最终实现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答复涉检信访“一站式”工作体系。建立和市级政法各部门、各区(市)县联动的信访信息平台。(刘毅严 刘昌静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