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积极建立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

2015-10-26 15:54  来源:陕西政法网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城建规划、住房城管、交通、水利、商务、财政、金融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共同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同时要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查询工作要求,保证查询结果应用到位。

  《通知》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确定和招标师注册前,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检察院。

  《通知》强调,检察机关、发展改革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有效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做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置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廉洁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姚振友 吴锟)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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