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签署协议,建立保险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衔接,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发布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保险纠纷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建设情况白皮书》,同时通报典型案例。
据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2010年以来,北京市各类涉及保险的纠纷年均达23000多件,而且纠纷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根据中央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改革部署,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四中院管辖北京市四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中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保险纠纷案件。
在审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四中院始终秉持“诉非衔接、多元化解”的原则,首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五联动机制”,在合议庭评议、法官会议研究、法官与专家联席研讨的基础上,将全程调解、上下级法院联动调解、诉非转化调解落到了实处,使该类型案件中的绝大部分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据介绍,近年来,在北京保监局的指导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密切协作下,北京四中院在保险纠纷、诉讼调解对接以及诉讼和非诉讼衔接机制方面建设有序推进,现在已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管、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和司法裁判的合力,在矛盾纠纷的化解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通过诉讼调解对接机制,调解成功的案件均做到在开始调解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执行,使当事人权益得到了及时维护。
根据签署的协议,法院将与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联席机制,通过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机制,来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其中,包括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注重借助这种信息化手段,降低对接、衔接的成本,提升成效。
同时,进一步完善疑难案件和相关问题的会商解决机制,通过专家咨询、座谈研讨等方式,充分借助广大保险从业单位的专业优势,助力专业化的调解和审判工作。
并且,进一步规范对接衔接的方式,坚持分层递进的化解,与保险行业协会和保监机构之间横向联动,上下级法院之间纵向联动,最终目的是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减少他们因为诉讼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另悉,此前,四中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这也是北京市唯一一家获评该称号的法院。(刘向智)